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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检 · 动态】构建全链条救助体系 绘就乡村振兴温暖底色
发布时间:2026-05-06  来源:

2023年以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重要切入点,坚持“应救尽救、精准施救”原则,积极探索构建“线索排查—精准救助—多元帮扶—延伸治理—跟踪回访”全链条工作体系,共办理涉农司法救助案件48件,救助农村地区困难群众64人,发放救助金86.5万元,以实实在在的检察担当,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温情。

织密排查网络,确保救助对象“不余漏”

如何让司法救助的阳光精准照进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石林县人民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建立全覆盖的线索排查机制

党组将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对内,建立业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刑事、民事、行政、未检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控申部门,实现救助线索“早发现、早移送、早办理”。对外,主动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比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重点监测对象数据。

在此基础上,实行“初筛—核查—认定”三步工作法,对每一条线索进行精准甄别。2023年以来,通过内外协作机制共发现涉农救助线索80余条,经核查对64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开通绿色通道,跑出司法救助“加速度”

“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2023年4月,我县发生一起失火案件,犯罪嫌疑人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周边3个村委会的31户农户房屋、粮食、农具等财产不同程度损毁。这些农户多为留守老人和困难家庭,突如其来的火灾让他们的生产生活陷入困境,而失火人却无力赔偿。经调查核实,31户农户中有3户为低保户,3户家中有重病或残疾成员,均属于重点救助对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控申部门迅速介入,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联合镇政府、村委会逐户核查损失情况,为20户农户发放救助金共计18.2万元。

针对涉及农村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救助申请,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均开通绿色通道,让救助金以最快速度送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

跨越千里协作,织就未成年人“保护网”

2024年1月,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遗留下的未成年孩子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远在贵州山区的年迈祖父母照顾。祖父母靠务农为生,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

面对这一跨省救助难题,石林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跨省联动救助机制,控申部门主动与孩子所在地检察机关取得联系,通报案件情况和救助需求。两地检察院多次通过电话及实地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研究制定救助方案,协同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孩子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及当地救助政策。

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加快内部审批流程,第一时间为孩子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家庭燃眉之急;另一方面积极协调贵州当地检察机关与当地民政、教育部门对接,帮助孩子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每月可领取基本生活补贴1500元,并协调解决孩子就近入学问题。

救助金发放后,两地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跟踪回访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如今,孩子已顺利入学,祖父母感激地说:“没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检察官还牵挂着我们,孩子的未来有希望了!”这起跨省联动救助案件,诠释着石林县检机关打破地域壁垒、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的责任担当。

深化多元帮扶,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司法救助不能止步于给钱了事。”这是在探索“司法救助+”多元模式中形成的检察共识。2023年,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通过开展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保护救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后果和长期影响;通过支持起诉,保障未成年被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合理诉求;同时通过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促进其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执法,撬动齐抓共管和协同治理,推动实现司法保护与五大保护实质性融合。

在具体实践中,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帮扶方案:针对遭受心理创伤的救助对象,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干预;针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主动对接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协助落实低保、特困供养、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救助对象,联合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帮助其发展生产。2023年以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共为41名救助对象提供多元救助,真正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救助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下一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提升救助质效、深化延伸治理、强化跟踪回访,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