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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为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以案促学作用,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4月29日上午,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毕继锋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警示教育片。随后,院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王家智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砥砺担当作为勇挑重担等九个方面为全体参会人员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

王家智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深刻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重要原则、主旨要义等,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廉洁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讲规矩中干好事、在守纪律中干成事。

随后,毕继锋通报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办法(试行)》,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打造干净清爽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始终慎独慎微、慎欲慎权、慎言慎行,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努力践行公正司法职责使命,坚定做一名法律尊严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积极营造“八小时内外”风清气正的氛围,自觉维护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以案明纪,把学习《条例》的成果和警示教育成效转化为筑牢拒腐防变的强大动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始终保持廉洁初心,以勤廉先进典型为榜样,以严明纪律、过硬作风推动石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