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绿化管网改造完善工程项目应于2026年9月30日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绿化管网改造完善工程项目。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内容包含老化、破损、堵塞、漏水的绿化灌溉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拆除、更换及优化改造,重新规划铺设绿化供水管道、安装阀门、喷头、取水接口等配套设施,修复管网施工造成的绿化地坪、植被创面,确保院区绿化灌溉系统通水顺畅、布局合理、节水高效,满足日常绿化养护灌溉需求(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详见现场踏勘情况)。预算金额共计85090.22元,最高限价85090.22元。
采购方式:现地谈判比价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改造完毕、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信用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②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三、报名
2026年9月28日至9 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龙泉路161号。
四、现场谈判
时间:2026年10月8日上午9:30(逾期不候)。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龙泉路161号
联系人:毕继锋、昂玮,0871-67796471。
踏勘纪律及风险:1.每家供应商限1-2人入场,费用、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自理。2.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后期索赔、工期延长申请一律不予批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3.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仅作参看,任何推论、结论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7:30(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9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龙泉路161号
联系方式:毕继锋 13987691637 昂 玮 15198775045 金秀强 1388849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