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应于2025年11月26日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内容包含消防设备采购,如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灭火报警控制器等,预算金额共计50262元,最高限价50262元。
采购方式:现场踏勘谈判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完毕、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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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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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感烟火灾探测器 |
线制:信号二总线无极性;指示灯:红色,巡检时闪烁,报警时常亮;编码方式:电子编码;壳体材料:塑料;外形尺寸:直径103mmx高53mm;执行标准:GB4715-2005;总线电压:总线24V |
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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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感温火灾探测器 |
探测器类别:P(A1R 和 BS 可设,出厂默认类别为 A1R);工作电压:总线 24V;报警确认灯:红色(巡检时闪烁,报警时常亮);编码方式:电子编码;探测角度≤45°;执行标准:GB 4716-2005;外形尺寸:直径 103mm 高:57mm |
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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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工作电压:DC24V;工作电流:总线监视电流≤0.25mA、总线启动电流≤5mA;外形尺寸:121mm*91mm*52mm |
只 |
2 |
|
4 |
底座 |
端子数:2个;材质:塑料 |
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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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灭火报警控制器 |
工作电压:AC220V 50Hz;电池:12V 5Ah,2节;控制输出:具有1路控制输出;外壳材质:前面板为塑料,其他为金属;外形尺寸:400mm× 380mm×125m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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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气体释放警报器 |
总线电压:DC24V;编码方式:电子编码;线制 :与控制器采用二线连接;外壳防护等级:IP42;外形尺寸:348mm×159mm×24mm |
只 |
2 |
|
7 |
紧急启停按钮 |
编码方式:电子编码;常开输出触点:额定值DC60V、0.1A |
只 |
2 |
|
8 |
柜式无管网单瓶组 |
灭火形式:全淹没;灭火剂储瓶容积:70L;灭火剂储存容器充装压力(20℃):2.5MPa;启动延迟设定:0~30s;系统工作电压/电流 DC24V/1.5A;系统启动方式:自动、电气手动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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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七氟丙烷灭火药剂 |
无毒、无色、无味、不易导电、不导热等专用灭火剂 |
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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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编码器 |
电源:4节5号1.5V电池;工作电流:≤12mA;外壳防护等级:IP40;尺寸:166mm×62mm×26m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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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泄压装置 |
泄压面积:0-0.12m?;开启压强:1100±50pa;外形尺寸:470*470*80mm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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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示牌 |
消防应急标志指示灯 |
台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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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双头应急照明灯 |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 |
台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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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微型消防站 |
消防柜1600高*1200宽*400深mm,含:头盔*2、上衣*2、裤子*2、鞋子*2、腰带*2、手套*2、3C面罩*2、灭火毯*1、安全绳*1、挂钩*2、背心*1、腰斧*1、水带*1、水枪*1、接口*2、喉箍*2、沙桶*1、喇叭*1、手电*1、大斧*1、扳手*1、铁锹*1、撬棍*1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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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防火双绞屏蔽线 |
聚氯乙烯绝缘护套、铜网铝箔双屏蔽 |
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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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5防火电源线 |
多股无氧铜丝、国标。 |
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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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五孔插座 |
PC面料、阻燃、耐高温五孔插座 |
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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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UPS电源 |
额定容量:600W;电池组电压:24VDC;电池数量:12V/7AH*2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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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辅料 |
PVC线管、胶带、螺丝、接头、卡扣、扎带等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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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工时费 |
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 |
项 |
1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信用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②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四、报名
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龙泉路161号。
五、现场踏勘
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30(逾期不候)。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龙泉路161号
联系人:高丽媛、金秀强,0871-67796471。
踏勘纪律及风险:1.每家供应商限1-2人入场,费用、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自理。2.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后期索赔、工期延长申请一律不予批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3.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仅作参看,任何推论、结论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
七、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现场踏勘后按谈判公告要求的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及第一次报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及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性能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次询价公告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