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修缮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宏超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绿地创海大厦12楼
成交金额:78470.00元(大写:柒万捌仟肆佰柒拾元整)(报价明细详见附件。)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修缮项目
服务范围:1.墙体拆除22.57㎡;2.吊顶拆除并新增造型吊顶74.28㎡;3.墙体封堵2.08㎡;4.防盗窗加固28㎡;5.墙面装饰22.57;6.强弱电铺设74.28㎡;7.LED灯18盏;8.线性灯6.6m;9.灯膜32.8㎡;10.窗帘28.6m;11.木地板74.28㎡;12.踢脚线38.4㎡;13.人脸或指纹、密码安全认证双开防盗门;14.定制隐藏单开门;15.墙面修缮185㎡;16.墙面文化元素(检徽、“石林检察”字样)。
服务时间:本项目履行完成为止。
服务标准:1.根据我院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详细设计方案和效果图;2.施工需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及消防要求。3.墙面材料需环保阻燃、整体颜色与风格协调。4.灯具、风口等开孔位置精准,无变形、脱落等风险。5.强弱电施工需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6.网线需采用六类(CAT6)及以上屏蔽双绞线和金属水晶头,并做好线路标识。7.完工后需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电路布线图及质保书。8.修缮内容质保1 年,接报修后90 分钟内做出响应,需要进行现场维修的,在 48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一般问题在 4 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 48 小时内解决或者提出具体解决方案。9.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修期内,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配件进行免费维修,免收维修费、零件费、上门服务费、交通费。 |
五、评审人员名单:毕继锋、李选奎、杨洁、高丽媛、包媛娟、陈红梅、李建敏、金秀强、张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龙泉路161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 、陈老师0871-6779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