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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观摩庭审 高质效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5-03-11  来源:


“本案悲剧如同一记警钟,深刻揭示出家庭矛盾处理失当、情绪管理失控可能引发的惨痛后果,每个家庭都应当从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2025年3月10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县妇联、乡镇街道等相关领导和人民监督员在县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的庭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检察部检察干警参与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有力的指控了李某某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案情、法理、被告人触犯的法律及应负的法律责任、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并进行了法庭教育,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

公诉人指出,“对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并在酒精作用刺激下,实施的不理智不冷静的人间悲剧,教训十分深刻,我们也深感痛心。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要接受相应的制裁。然而,法律并非是冰冷的条文,它同样是具有温度的,本案综合考虑了被告人具有的量刑情节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不仅是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明确否定与有力惩治,更是给予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被告人能珍惜机会,在改造中深刻反思,日后以实际行动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尽力弥补对曾今给父母、孩子带来的伤痛和感情缺失。同时也呼吁双方家属放下仇怨,以孩子的未来为重,携手为其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对被害人及家属造成的伤害真诚悔过,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思。

庭审结束后,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一致对公诉人出庭的表现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举止得体、发表公诉意见准确到位,逻辑清晰,释法说理很到位,既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又展现了公诉人的风采,同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以及司法温度。另外表示这既是一次真实的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知情率,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多组织庭审旁听活动,落实以案释法。

庭审现场是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本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对庭审现场进行监督,不仅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案办理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更能够增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感”,让他们以更直观、更深入的方式了解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工作,对于不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助推作用。

下一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外部监督,积极探索监督办案活动新方式,常态化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到检察工作中,以监督为指导,以监督促公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摆在明面上,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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