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林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以规范石林县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工作为切入点,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着眼于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及时完善证据体系,保证法律准确适用,形成打击合力。
《办法》从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方面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协助方式、相关文书及时间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办法》还结合近年来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要求,对加强职务犯罪洗钱犯罪线索核查、涉案财物处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移送作出了规定。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监检衔接工作中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责任和要求,促进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能够实现高效履职配合,为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推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更好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