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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检察听证?监督提质促进公正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深入推进检察听证 监督提质促进公正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的重要方式。近年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听证,通过听证,集思广益,为案件“把脉问诊”,“开出良方”;开展释法说理,常态化推进普法强基;接受民主监督,彰显司法公正。切实提升了办案质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

检察听证常态化 头雁引领效果佳

2024年1至8月,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听证15件次,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及其他多项检察业务。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清同志主持听证4件,占检察听证案件总数的26.67%。4件案件中,胡某某危险驾驶案,经过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均同意拟做存疑不起诉决定,而在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听证会上,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组成的5位听证员均认为应对本案提起公诉。李永清检察长随即安排案件承办人结合听证员所提意见再次对本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最终,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胡某某被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该案是“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施行以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危险驾驶案组织的公开听证,也是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意见》中“对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应当慎重”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就该类案件的处理广泛听取民意,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与“柔性”、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结合,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实践。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良好效果,彰显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的检察职责和使命。

检察听证释法理 普法强基常推进

检察听证不仅为涉案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平台,它同时也是释法说理,以案释法,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的鲜活教材,在石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所开展的15件检察听证中,除听证员外,其余参与听证人员达20余人,其中,不乏法律学习爱好者,主动申请参与旁听的事例。石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通过检察听证向社会普法,持续用身边人、身边事给人民群众讲授更加直观的法治课,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更加自觉主动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检察听证求异同 护企发展成合力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它不仅是一个地区的“品质代言”,还能成为强农富民的“金钥匙”。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石林县内生产销售的腐乳(卤腐)包装与“路南腐乳(路南卤腐)”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存在企业缺乏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的意识,监管主体责任不清晰,民众对地理标志知之甚少等问题。为加强“路南腐乳(路南卤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24年8月30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并联系相关企业代表参加听证,共谋石林县地理标志产品新方式、新布局。此次听证,为下一步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石林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为“路南腐乳(路南卤腐)”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厘清思路和方向。

下步工作中,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检察听证力度,持续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