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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令而动 “345工作法”推动石林检察评价回访工作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4-04-07  来源:

闻令而动 “345工作法”推动石林检察评价回访工作见行见效


202443日下午,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评价回访工作(以下简称评价回访工作)。党组书记李永清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对评价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建立、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通过评价回访工作实施办法。47日上午,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评价回访工作动员部署会,通报评价回访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如何推进石林检察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进行动员部署。

动员部署会上,就如何做好检察评价回访工作,李永清强调,要以长治长效工作思路,坚持“三个导向”、树牢“四项理念”、实现“五项融合”,确保石林检察评价回访工作见行见效。

一、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民意导向。要以人民实际需求为中心开展评价回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核心开展评价回访,注重问题解决实效;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要以推动司法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开展评价回访工作,提高检察履职素质能力。

二、树牢“四项理念”。一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展评价回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二是树牢“检察现代化”的工作理念。评价回访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质效的直观反映,有助于检察人员发现顽瘴痼疾,推动在理念、作风、能力上不断提升,进而实现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三是树牢“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理念。评价回访工作是践行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具体方式,是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要在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件管理服务事项上都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检察服务。四是树牢“勇于自我革命”的改革理念。在评价回访中勇于开展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自我革命,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并建立起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密切沟通的桥梁。

三、实现“五项融合”。一是融合民族文化,打造人民群众“看得懂”的评价回访检察产品。在评价回访工作中充分融入彝族文化,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宣告室等张贴宣传海报;在展示扫码评价的操作流程时,充分融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彝族元素。二是融合检察宣传,打造人民群众“听得到”的评价回访工作方法。结合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声音等各项专题检察宣传,强化与来访群众、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等相关人员之间,点对点的宣传,营造主动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提高评价回访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三是融合党建引领,打造“党建+”的评价回访工作体系。突显党建引领示范效应,把评价回访作为“党建+业务”的重要内容,用党建标准引领评价回访工作,以评价回访成果检验党建工作实效,推进评价回访走深走实。四是融合案件管理,打造一体研判的评价回访工作模式。结合案件管理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内容,由工作专班统筹,联合各业务部门,针对具体案件类型评价回访各环节内容,进行指挥调度、推广实施、跟踪督促,确保纳入评价范围的案件(事项)100%评价、“不满意”100%领导回访、发现问题100%整改。五是融合检察业务,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回访工作机制。按照“8+N”的评价回访案件范围,各业务条线、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评价回访工作的主体责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评价回访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石林检察工作情况,因地制宜、推陈出新,确保评价回访工作取得实效实绩。